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規(guī)定和上級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要求,現(xiàn)向社會公布2020年度通州區(qū)十總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0年,為確保信息公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十總鎮(zhèn)按照國家、省、市、區(qū)信息公開的要求,緊緊圍繞鎮(zhèn)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和廣大群眾關注關切,結合我鎮(zhèn)實際,積極落實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guī)定及相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成立了以黨委副書記為組長,組織委員任副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zhèn)黨政辦,負責督促落實關于政務公開的一系列部署,形成了統(tǒng)籌協(xié)調、上下聯(lián)動的格局,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
(一)新《條例》宣傳貫徹落實情況
我鎮(zhèn)在新《條例》公布實施后,及時通過公示欄進行宣傳,積極組織鎮(zhèn)、村干部學習新條例內容,做到有計劃、有安排、有措施,并根據培訓內容有針對性地改進工作,做到了信息公開工作與時俱進。
(二)主動公開情況
2020年,我鎮(zhèn)積極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求做到積極穩(wěn)妥,及時準確,公開、公正、便民。今年以來,我鎮(zhèn)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120條,其中:信息公開指南1件、組織機構5件、政策解讀1件、問答知識庫1件、公告公示3條,規(guī)劃計劃3件、報告總結3件、重點工作9件、重要會議5件、應急管理2件、政府信息公開制度1件、信息公開年度報告1件。招聘公告類8條,信息稿件報道77條。今年以來,我鎮(zhèn)共受理“陽光信訪”事項967件,及時受理率100%、按期辦結率100%、信訪滿意率100%、信訪化解率100%;受理辦結“南通市長信箱”4件,及時受理率100%;共受理12345政府熱線訴求1238件,已辦結1229件,辦結率99%,滿意率98.7%。12月,邀請南通日報、通州日報、通州電視臺、通州廣播電臺等媒體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兩次。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共發(fā)布148條招投標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2020年,我鎮(zhèn)未收到來自公民及企業(yè)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文件。
(四)政府資源管理情況
2020年度,對于公開的相關工作制度進一步予以落實。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流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等制度,加強標準化、規(guī)范化管理,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系,在確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積極穩(wěn)妥的將本年度能夠公開的政府信息予以公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形成良好的輿論監(jiān)督氛圍。
(五)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情況
我鎮(zhèn)充分利用中國通州網、黨政平臺、“十總微視野”微信公眾號、12345市民服務熱線等新平臺,聚焦信息發(fā)布、解讀回應、辦事服務、互動交流等功能定位,利用微信公眾號“十總微視野”發(fā)布信息,每周1-2期,每期發(fā)布2-4條內容,本年度共發(fā)布信息256條,疫情期間做到每日更新,及時發(fā)布疫情最新動態(tài),獲得社會廣泛關注。
(六)政府信息公開監(jiān)督保障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鎮(zhèn)將《十總鎮(zhèn)信息公開指南》及時發(fā)布在區(qū)政府網站上,保障公民知情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jiān)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我鎮(zhèn)定期開展自查活動,不定期地組織條線部門同志對信息公開進行專題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有效完善,多措并舉確保鎮(zhèn)信息公開工作規(guī)范準確無紕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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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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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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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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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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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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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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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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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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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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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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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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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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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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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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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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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24 |
8.615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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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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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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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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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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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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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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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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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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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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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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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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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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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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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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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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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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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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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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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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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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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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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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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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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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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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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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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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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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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上級有關部門的領導下有序進行,但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差距,公開的及時性、全面性以及公開形式的便民性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進。
為此,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們將采取以下措施積極改進:
(一)提高認識。深化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及時公開、更新。
(二)進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和制度規(guī)范。不斷規(guī)范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機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制和政府信息發(fā)布、保密、審查制度等。
(三)繼續(xù)積極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堅持把主動公開作為一項常態(tài)工作,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載體,進一步規(guī)范信息制作、發(fā)布流程。同時,繼續(xù)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答復和相關電話咨詢,滿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人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