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背景
2018年3月,機構改革以后,由自然資源部門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職責,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和修復。
2020年9月,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省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統籌謀劃省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總體布局、合理分區、重點工程等,逐步推進國土空間全域生態保護修復的要求。
2020年11月,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出臺了《關于加快推進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提出加快推進市縣級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的編制工作,探索并深入推進縣級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規劃編制。
2021年5月,江蘇省自然資源廳制定《江蘇省縣級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編制指南(試行)》,要求明確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的總體格局、重點任務、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為建設“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強富美高”美麗新江蘇提供有力支撐。
二、編制過程
2023年7月中旬,南通市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編制了《南通市通州區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2023年10月中旬,南通市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把《南通市通州區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發送給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各鎮(街)、江蘇省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和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征求意見建議。其中區農業農村書面說明無意見,采納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江蘇省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和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意見,修改完善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見稿。再發送給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發改委等有關部門、各鎮(街)、江蘇省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和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有關部門、各鎮(街)、江蘇省通州灣江海聯動開發示范區管理委員會和南通蘇錫通科技產業園區管委會均無意見。
2023年10月26日,為更好地完善規劃內容,提升規劃的可操作性,南通市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將規劃公示,廣泛征詢公眾意見。公示期間公眾無意見。
南通市通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進一步完善修改《南通市通州區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21-2035年)》,形成報審稿,報請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查,于2023年12月14日通過南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的專家論證會的論證。
2024年10月11日,區政府辦公室印發《南通市通州區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2021-2035年)》。
三、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圍繞南通市通州區總體發展定位和南通市通州區國土空間規劃總體目標,服務長江經濟帶綠色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各類生態系統整體質量和穩定性,提升生物多樣性水平,強化農田生態功能,改善城市生態品質,構建通州區高品質國土生態格局,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通州。
四、主要內容
1.規劃編制范圍和期限
南通市通州區行政區域,規劃區面積為1992.00平方千米,其中陸域面積1565.60平方千米,海域面積426.40平方千米。
規劃期為2021-2035年,規劃基準年為2020年,規劃近期為2021-2025年,規劃中期為2026-2030年,規劃遠期為2031-2035年。
2.生態安全格局
銜接南通市域生態空間結構,以保障通州區生態安全和生態服務功能為目標,構建“一環二縱三橫多節點”生態安全格局。“一環”是指:環通錫高速生態走廊。“二縱”是指:十總堅河與九洋河沿河生態廊道。“三橫”是指:九圩港河、通呂運河和通啟運河沿河生態廊道。“多節點”是指:長江口水源涵養保護節點、北部九圩港河水土保持節點、中部生物多樣性保護節點、東部水質凈化重要節點、南部土壤修復與地下水污染治理節點。
3.修復分區
根據通州區生態安全格局和主要生態問題研究成果,將通州區的生態系統分為西部長江沿岸水源涵養保護區、北部九圩港河水土保持修復區、中部農田綜合整治區、南部通呂-通啟運河流域生態修復區、東部濱海生態綜合保護區五個保護修復分區,開展針對性的保護修復工作。規劃主要任務是嚴守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推進生態空間保護修復、統籌農業空間修復整治和提升城鎮空間生態品質。
4.重點區域和重大工程
依據通州區資源環境特點及生態系統特征,在“五區”的修復分區基礎上,結合全區生態屏障、生態源地和重要生態廊道、關鍵生態節點,生態系統服務重要性高、生態敏感性高或生態系統恢復力弱的區域,省市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確定的重點區域和重大工程,規劃確定海岸帶生態重點修復區、沿江生態重點修復區、河道水生態重點保護區、國土空間綜合整治重點修復區、城鎮空間人居環境重點修復區五大生態修復重點區域。
規劃期內計劃重大工程項目5大類共計33項。其中,沿江生態帶建設工程5個;河道水生態保護修復工程4個;海岸帶生態保護修復工程15個;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工程5個;城鎮人居環境整治工程4個。
五、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
堅持和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規劃實施領導機制,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統籌,自然資源、發改、財政、生態環境、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等部門協同的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將落實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美麗江蘇建設的一項基礎性任務和重要抓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基礎保障。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密切配合,科學細化規劃目標任務和工程舉措。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制定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五年推進計劃和年度實施計劃安排,按時組織中期和終期規劃實施評估,強化監督考核與業務指導,確保規劃落地見效。
2.制度保障
加強規劃橫向指導銜接,相關部門編制的涉及生態保護修復內容的規劃應當與本規劃做好銜接。落實規劃縱向剛性傳導,以省級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分區和重點區域為指引,嚴格落實管控指標和重大工程布局。完善省、市、縣三級生態保護修復規劃數據庫建設,按要求上圖入庫,實現對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的精準管控。加強財政預算與規劃實施的銜接,規劃確定的各類重大工程要列入政府預算管理,強化各級財政對規劃實施的保障作用。堅持定量與定性評估相結合、自我評估與第三方評估相結合,健全規劃動態評估、跟蹤、預警機制。
3.資金保障
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整合預算安排下的重點生態保護修復治理資金、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以及其他專項資金。建立健全以生態環境質量提升為導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等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由財政每年根據年度財力情況安排一定額度的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進一步發揮農村國土空間生態保護和修復平臺作用,有效引導和整合多部門涉農專項資金。發揮政府規劃管控、政策扶持、監管服務、風險防范等作用,統一市場準入,規范市場秩序,建立公開透明的市場規則,為社會資本營造公平公正公開的投資環境,構建持續回報和合理退出機制,實現社會資本進得去、退得出、有收益。建立投資促進機制,搭建信息服務平臺,匯總發布各類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及投資需求、政策法規標準等信息。
4.技術保障
堅持問題導向與理論研究相結合,充分發揮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創新中心,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深入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前瞻性理論研究。充分利用遙感、GIS、大數據、物聯網等信息化技術,集成天上看、網上管、地上查的監管手段,為生態修復項目監管提供多維度的數據支撐及全環節監管,以數字化轉型推動生態修復項目監管職能的落實,加快形成即時感知、高效運行、科學決策、智能監管的新型治理形態,逐步實現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工作全流程監管、全方位監測、全過程留痕,形成項目“一條線”,生態“一張圖”,監管“一體化”,知識“一張網”的系統工作體系。按照輕重緩急、急用先建的要求,盡快構建江蘇適用的生態保護修復技術標準規范體系,出臺科學實用的指南、標準和規范。切實圍繞生態保護修復關鍵問題,聚焦生態系統固碳增匯能力提升,突出新模式、新方法、新工藝,加大科技攻關力度,攻克生態修復技術難點,為生態保護修復提供全方位技術支撐。
5.公眾參與
著力推進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實施信息及行動方案的定期公布發布,健全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企業、社會的溝通交流機制,征求多部門意見,持續提升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效能。綜合運用電視、網絡等新媒體,宣傳生態保護修復理念及重要意義、推廣生態修復案例,結合網絡問卷調查、意見征集等形式,獲得公眾支持,凝聚社會共識,推進規劃實施。適時公布生態保護修復項目及工程推進情況,積極引導社會公眾通過多種形式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工作。通過開設網絡意見征集渠道、成立志愿監督小組、組織民眾聽證會等多種形式,加強信息公開力度,努力形成人人關心、共同參與的公眾參與和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