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南通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2年2月28日)的通知
      來源: 南通市發改委 發布時間:2022-04-18 16:52 累計次數: 字體:[ ]

      市各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行為,根據《關于公布江蘇省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2﹞17號)精神,現將《南通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截至2022年2月28日)》予以公布。原《南通市市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通發改收費〔2021〕95號)廢止。

      附件:南通市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

      (截至2022年2月28日)

      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3月3日

      收費項目名稱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審批前置

      是否涉進出口環節

      收費依據

      行業主管部門

      備注

      一、車輛通行費







      (一)經營性公路(含橋梁和隧道)通行費

      蘇財綜〔91〕135號,蘇交公〔1991〕85號,蘇交財〔2008〕70號,財預〔2009〕79號,蘇交財〔2010〕32號,蘇交財〔2010〕73號,蘇交財〔2017〕131號,蘇財綜〔2018〕90號,蘇交財〔2018〕159號,蘇交財〔2019〕123號,蘇交財〔2019〕124號,蘇交財〔2020〕4號,蘇交財〔2020〕8號,蘇發改經貿發〔2020〕1227號,蘇交財〔2021〕29號,蘇交財〔2021〕22號,蘇交財〔2021〕41號

      交通運輸部門


      (二)渡口通行費

      蘇價服〔2006〕311號 ,蘇財綜〔2006〕56號,蘇交財〔2006〕52號,蘇價服〔2018〕119號,通價行〔2014〕149號

      交通運輸部門


      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壟斷經營特征的停車設施收費

      國辦函〔2021〕46號,蘇價規〔2016〕24號,蘇發改收費發〔2022〕134號,通發改規〔2021〕2號,通發改規〔2022〕1號

      公安、城市管理部門


      三、船舶過閘費

      蘇價規〔2013〕5號 ,蘇價農〔2015〕327號,蘇價農〔2017〕134號,蘇價農〔2017〕148號,蘇發改收費發〔2019〕781號

      水利部門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務費







      (一)拖車費

      蘇發改服價發〔2019〕82號

      交通運輸部門


      (二)吊車費

      五、汽車客運站服務收費







      (一)車輛站務基本服務收費費

      蘇交運〔2020〕1號

      交通運輸部門


      (二)旅客基本服務收費

      六、居民燃氣工程安費

      蘇政辦發〔2021〕55號,蘇發改價格發〔2019〕901號,

      通發改價格〔2019〕380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七、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一)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蘇價工〔2009〕60號,蘇價工〔2009〕310號等

      城市管理部門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

      八、有線數字電視基本收視維護費及相關收費

      蘇價服〔2013〕258號,蘇價服〔2015〕219號,蘇價規〔2016〕8號,通價服〔2007〕201號,通價服〔2013〕215號,通價服〔2015〕122號

      文化廣電部門


      九、壟斷性交易平臺服務收費

      蘇價農函〔2001〕93號,蘇政發〔2015〕119號,蘇價服〔2017〕177號,蘇價服〔2004〕258號,蘇價服〔2005〕64號、蘇國土資發〔2005〕89號,蘇價服函〔2018〕17號,蘇價費〔2017〕231號,通價費〔2017〕203號,通價費〔2017〕259號,通辦〔2022〕10號

      政務服務管理部門


      十、公證服務收費







      (一)證明文件文書類公證收費

      蘇價規〔2016〕13號,蘇發改收費發〔2019〕707號,蘇發改收費發〔2021〕1178號,蘇發改收費發〔2022〕141號

      司法部門


      (二)證明法律事實類公證收費

      十一、司法鑒定服務收費







      (1)法醫類司法鑒定收費

      蘇價規〔2016〕22號,蘇發改收費發〔2019〕708號,蘇發改收費發〔2022〕141號

      司法部門


      (2)物證類司法鑒定收費

      (3)聲像資料類司法鑒定收費

      十二、住房物業管理費

      蘇發改規發〔2018〕3號,通政發〔2008〕59號,通價規〔2011〕2號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十三、危險廢棄物處置收費







      (一)醫療廢物處置費

      蘇價費〔2018〕169號,通發改收費〔2019〕402號

      生態環境部門


      (二)其他危廢處置費

      注: 1.本目錄公布截至2022年 2月28日南通市執行的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定價目錄明確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自動進入本清單,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實行市場調節價,或不再列入地方定價目錄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自動退出本清單。

      2.目錄清單實行動態管理,如有變動,將通過市發改委網站適時公布。

      3.公布的收費項目、收費依據等如有疑義,以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