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園、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社,區各直屬單位:
《南通市通州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6月7日
南通市通州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序 言
“十三五”時期,將是通州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大有可為期,也是通州區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攻堅克難期。依據國家、省“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總體思路,按照省市區黨委、政府生態文明建設具體要求,《南通市通州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下稱《規劃》)立足自身實際,在分析評估《通州區“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實施成效及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現狀、發展趨勢的基礎上,充分銜接《南通市通州區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有關內容,提出“十三五”時期通州區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目標、指標體系、重點領域、對策措施及重點工程,用以具體指導下一個五年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本規劃是《通州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體系中重要的專項規劃,是未來五年統籌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的基本依據之一,是推動環境質量改善、響應公眾對良好生態環境訴求的根本綱領,是加快推進產業創新升級、實現綠色現代化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是推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生態環境指標達成的核心抓手,是推動通州區建設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重要支撐。
一、環境保護工作回顧與形勢分析
(一) “十二五”環境保護工作回顧。
“十二五”期間,通州區立足國家生態區優勢基礎,深入落實“五位一體”戰略總布局,堅持生態立區、環保優先理念,實現了生態空間的合理優化、環境質量的穩步改善、污染防治的扎實推進、監管能力的全面提升,全區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能力不斷增強,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新格局,譜寫建設“美麗通州”新篇章。
1. 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
水環境質量逐步改善。“十二五”期間,通州區區外狼山水廠、洪港水廠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全區Ⅲ類和Ⅳ類斷面占比逐步上升,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逐步消除,九圩港、通啟運河、十總豎河水質有所好轉,其他主要河流水環境質量較為穩定,農村地表水環境質量總體呈好轉趨勢。2015年,全區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75.0%。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環境空氣質量保持良好。2015年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73.1%,優于省市平均水平;PM2.5年均濃度為50微克/立方米,酸雨發生率、降塵量年均值總體均呈下降趨勢。
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十二五”期間,區域環境噪聲總體水平從“較好”(二級水平)下降至“一般”(三級水平),各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夜間達標率均為100%,道路交通噪聲總體水平均為“好”(一級水平)。
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十二五”期間,通州區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重點區域土壤環境質量各項監測指標均優于《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 15618-1995)二級標準,14家涉重企業周邊土壤環境質量達標率100%。
2. 污染綜合防治扎實推進。
總量減排目標完成。“十二五”期間,通州區突出結構減排重點、拓寬工程減排領域、強化管理減排措施,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圓滿完成“十二五”減排目標。
專項整治有力有序。“十二五”期間,通州區針對鋼絲繩、印染、化工、電鍍、鉛酸蓄電池等多個行業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全區鋼絲繩企業均已實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和明管建設,40臺鉛浴爐落實了酸霧達標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印染企業已完成44家污水處理提標工程,7家企業建成中水回用工程;化工企業已關閉3家,同時排查了156家危化品經營單位;電鍍企業、鉛酸蓄電池企業分別關閉了10家、14家。
清水行動穩步推進。積極維護區域飲水安全,配合建設了九圩港水源地水質自動監測站,推進實施了區域供水一體化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完成了通州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遷擴建工程和溯天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并完成欣源水處理有限公司提標改造工程;截至2015年底,全區實現鎮(區、園、街道)污水處理廠全覆蓋,21座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合計處理能力達14.65萬噸/日,27座分散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規模達948噸/日,五年累計新增污水管網309.7公里,完成雨污分流截污改造工程12.91公里。針對通揚運河、九圩港、通啟運河、團結河、金沙橫河、運鹽河、新江海河、小天生港、通甲河等重點河流,排查污染隱患,全面封堵工業企業非法排污口;實施了通呂運河“一河兩岸”整治工程,開展了沿線16家企業綜合整治,保障城區主要景觀河道水流暢通,實現“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目標。
藍天工程落實到位。出臺了《南通市通州區“藍天工程”實施方案》和《南通市通州區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4-2017年)》等文件,建立大氣聯防聯控機制。在全省率先實施天然氣熱電聯產整合替代燃煤熱電和鍋爐方案發展計劃,啟動了華電通州4×200 MW級燃機熱電聯產項目。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的鍋爐139臺、改造7臺,建成3臺10蒸噸/小時以上鍋爐的脫硫或除塵設施。針對船舶修造、家具制造、印刷包裝、塑料加工、電子元器件制造等重點行業開展了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整治,率先完成9家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任務。全區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達標率達到90%以上,60家內河港口企業揚塵污染基本得到遏制。淘汰黃標車3801輛,完成78家加油站油氣回收改造并通過驗收,搬遷和關閉小餐飲22家,并督促28家餐飲企業安裝了油煙凈化裝置或簡易凈化裝置、34家小餐飲單位完善了油水分離裝置,秸稈禁燒實現“零火點”。
3. 生態環境建設成效突出。
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增強。在現有的省、市級生態紅線區域基礎上,新增東社特殊物種保護區生態紅線區域1塊,全區生態紅線面積占國土面積比例達到20.03%。推進生態紅線保護措施落地,健全生態紅線管理考核和生態補償制度,下發了《通州區2015年度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工作方案》。
生態示范創建取得新進展。通州區通過國家級生態區考核驗收,并積極開展《南通市通州區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南通高新區已建成省級生態工業園區,15個鎮(區、園、街道)中已有14個獲得國家級生態鎮命名,1個獲得省級生態鎮命名。
農村環境整治成效顯著。協同推進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成功創建省三星級康居鄉村10個,二星級康居鄉村82個,開展實施覆蓋拉網式農村環境綜合整治行政村達61個。
4. 環保監督管理全面強化。
環境監測體系逐步完善。區環境監測站達到全國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東部地區三級站”標準;完成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沿海農村背景點和省控站的建設和改造,建成1個噪聲自動監測站;完善例行監測與自動監測機制建設,監測能力大幅提升。
監管執法力度持續加大。在南通地區率先成立水上環境監察所,形成水陸兩棲執法能力;加大涉重金屬、化工、電鍍、印染等行業以及環境敏感區域的監管力度,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體系建設,建立“一廠一檔”檔案,加強重點污染源企業管理。
環境管理制度與風險應急不斷強化。規劃環評、建設項目環評、“三同時”驗收、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穩步推進,濱江新區橫港沙(泓北沙)規劃環評、錫通科技產業園規劃環評、南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跟蹤評價及涉重企業生產片區規劃環評均通過審查。2011-2014年,全區累計完成171家工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發放。開展企業環境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出臺了《南通市通州區預防和處置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南通市通州區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污染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導、督促企業完善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及風險評估,積極落實應急演練。
環保領域公眾參與力度加大。健全完善信息公開機制,嚴格落實費用征收公開、督查檢查公開、考核結果公開等。出臺了《通州區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試行)》,利用“智慧環保云平臺”陽光信訪系統,實現環境信訪工作的效率和辦結率雙提升。推進實施企業環境責任保險,涉重鋼絲繩企業全部參保,企業環境信用體系建設成效顯著。
(二) “十三五”面臨的機遇。
“十三五”時期,是通州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時期,是積極探索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的重要時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區、全面從嚴治黨的關鍵時期。生態文明制度改革日益深入,環境保護面臨諸多機遇。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契機。今后一個時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五項重要任務是“三去一降一補”,即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隨著去產能的深入推進,一批裝備落后、污染嚴重的企業將得到淘汰;伴隨去庫存任務的推進,將控制住房新開工面積,并提高宜居型住宅比重;去杠桿、降成本的深化推進將有力減輕企業負擔,有利于企業投資改造技術和設備;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是民生事業,屬于補短板的重要內容。
生態文明與環境保護協同推進。通州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與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兩個規劃接踵編制、并肩落實,能夠起到相互協調、相互補充的作用,形成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強大合力,發揮出生態改善的疊加效應。
重點工業行業整治奠定基礎。鋼絲繩行業、印染行業以及化工、電鍍、鉛酸蓄電池等行業多個輪次的專項整治,促進全區產業結構變得“更高、更輕、更綠”,推動重點行業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更加健全,工業企業空間布局得到一定的優化。
環保設施建設取得積極進展。15個鎮(區、園、街道)實現污水處理廠全覆蓋,城鎮生活垃圾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農村環境整治加快推動,農村地區生活污水、垃圾收集處理體系日趨完善,南通高新區集中供熱體系初具規模,全區燃煤鍋爐淘汰和清潔化改造逐步推進。
生態環保監管執法力度加大。出臺《南通市通州區環境保護“線人”管理辦法》、《通州區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試行)》等重要規定,2015年全年環保立案數在南通市和蘇中地區居第一位。“十二五”期間,共否決不符合環保政策相關項目200多項,環保監管執法鐵腕有效。
“多規合一”提供生態空間保護落地新路徑。“多規合一”將在更高層面確保生態用地空間格局以及環境保護空間約束的落地和持續有效。
(三) “十三五”面臨的挑戰。
“十三五”時期,通州區仍處于工業化中期向工業化后期發展過渡階段,快速城市化過程仍將繼續,但是經濟增速放緩,資源環境瓶頸約束不斷加大,“大氣十條”、“水十條”和“土十條”等提出的環境污染防治行動目標緊迫,環保工作面臨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產業轉型升級負重大。全區第二產業比重仍然較高,紡織、印染等傳統高污染行業尚未全面實現清潔化、綠色化和循環化改造。隨著經濟增速的放緩,經濟發展對傳統優勢產業的依賴度加大,不利于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
環境質量改善任務艱巨。通州區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距離營造良好生態環境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十三五”期間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推動環境質量改善所面臨的壓力較大。
環境風險防控任務重。全區內分散式布局的工業企業有待進一步集中,鋼絲繩、紡織等企業數量多,入園率不高,難以統一進行監管和實施污染治理,部分地區引發社會不穩定的環境隱患增多。
水與土地資源約束增強。區域主要河流九圩港、通呂運河工業企業沿河分布情況較為突出,且通呂運河還兼具通航作用,區域水質達標保障面臨壓力增大。建設用地資源日益緊缺、利用效率依然偏低,未來開發建設存在占用生態涵養用地的風險,而環境功能區劃尚未劃定、城市空間增長邊界不明確。
體制機制創新挑戰大。中共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提出了八項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我區在水環境區域生態補償、生態紅線劃定等方面走在全市前列,但其他方向的制度可供參考借鑒的經驗較少,建設創新難度大。
生態人居品質依然不高。城鎮化建設“外延式”發展趨勢明顯,“工居混雜”情況仍然存在,“美麗新通州”建設短板不容忽視。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刻認識“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協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和綠色化,充分體現省市區黨委、政府對生態文明建設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要求,突出環境保護作為生態文明建設主陣地、主力軍的重要地位,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進一步建立綠色發展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加快實現“藍天常在、綠水常在”目標,推動通州區生態文明建設達到江蘇長江以北領先水平,在生態環境方面支撐全區“蘇中率先達小康”進程,促進環境保護重點領域邁上新臺階、走出新路子,努力建設“環境美”的新通州。
(二)基本原則。
1. 政府主導,全民參與。
強化政府統領、引導和監管責任,督促企業落實保護環境、治理污染的主體責任,建立以市場、企業為主體的環境治理體系。加大社會宣傳、公眾參與和輿論監督力度,各施其力,形成合力,逐步形成政府統領、市場驅動、企業施治、全民參與的環境治理新格局。
2. 依法管理,綜合施治。
以實施《環境保護法》為核心,充分運用各級有關環境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強化規劃對策的法律、政策依據支撐。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基礎,堅持經濟、政治、文化、社會與生態 “五位一體”,加強區域協作,實現資源環境要素部門間協同管理,綜合施治,全面推進經濟、社會、空間、要素的綠色化。
3. 質量核心,源頭預防。
堅持環境質量改善作為規劃的核心目標,順應人民群眾的強烈期盼。強化源頭預防,運用產業結構調整、生產過程綠色化、能源結構調整等手段,減少污染物排放。
4. 落實責任,嚴格問責。
綜合運用監督、評估、考核、激勵、定責、懲戒等一系列手段,切實落實各方環保責任,監督執行過程,評估保護成效,保障規劃目標如期實現。
(三)規劃目標。
1. 總體目標。
圍繞“蘇中率先達小康、積極探索現代化”的總體發展目標,將生態環境保護全面融入“兩個率先”新征程,到2020年,通州區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指標達標,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生態紅線區域得到保護,環境風險得到有效控制,城鄉人居環境進一步優化,環保監督管理的體制、機制、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人民群眾生態環保意識和對環境質量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將通州區打造成為蘇中生態環境小康先行區、長三角綠色創新轉型示范區、沿海生態和諧宜居新城區。
2. 主要指標。
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削減。完成南通市下達的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點地區總氮、總磷和揮發性有機物等七項污染物減排的約束性指標。
主要水體水質維持良好,局部有所改善,消除喪失使用功能的水體。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比例達到70%,基本消除喪失使用功能(劣于V類)水體,城市建成區基本消除黑臭水體,地下水水質達標比例達到55%以上。
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改善。城市空氣質量達二級的天數占全年比例達到74%以上,PM2.5年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0%,達到40微克/立方米。
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左右,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以上。
生態環境質量保持良好。陸地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不降低,生態紅線區域保護嚴格執行。
環保基礎設施進一步完善。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到100%,村莊污水集中處理率達75%以上;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達到20%,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保持在100%;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穩定達到100%;放射性廢源(廢物)和重點監管單位危險廢物全部得到安全處置。
環境監管能力顯著提高。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硬件達標,加強環境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提升環境執法監督能力,創新環境經濟政策,先行先試制度建設,滿足環保法對環境監管的新要求。
機制創新與環境經濟政策取得實質性進展。資源環境區域補償、資源環境審計、排污許可與收費等制度建立試行,自然資產負債表編制完成,綠色政績考核制定實施,綠色金融體系不斷健全,資源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全面實施,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的比例達20%。
表1 南通市通州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指標
序號
|
類別
|
指標
|
單位
|
2015年
現狀值
|
2020年
目標值
|
指標
屬性
|
1
|
總量
控制
|
化學需氧量總量減排量
|
噸
|
達到上級下達減排要求
|
達到上級下達減排要求
|
約束性
|
2
|
氨氮總量減排量
|
噸
|
約束性
|
|||
3
|
二氧化硫總量減排量
|
噸
|
約束性
|
|||
4
|
氮氧化物總量減排量
|
噸
|
約束性
|
|||
5
|
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減排量
|
噸
|
/*
|
約束性
|
||
6
|
總氮年排放量削減率
|
%
|
/
|
約束性
|
||
7
|
總磷年排放量削減率
|
%
|
/
|
約束性
|
||
8
|
環境
質量
|
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III類的比例
|
%
|
100
|
100
|
約束性
|
9
|
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
|
%
|
10
|
≥70
|
約束性
|
|
10
|
喪失使用功能(劣于V類)斷面數量
|
個
|
/
|
0
|
約束性
|
|
11
|
城市空氣質量良好以上天數比重
|
%
|
73.1
|
≥74
|
約束性
|
|
12
|
PM2.5年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率
|
微克/立方米/%
|
50/—
|
40/20
|
約束性
|
|
13
|
公眾對環境質量的滿意度
|
%
|
/
|
≥85
|
預期性
|
|
14
|
風險
防控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
|
≥90
|
約束性
|
15
|
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
|
%
|
/
|
≥90
|
約束性
|
|
16
|
危險廢物安全處置率
|
%
|
100
|
100
|
預期性
|
|
17
|
污染治理與生態保護
|
陸地受保護地區占國土面積比例
|
%
|
20.03
|
≥20.03
|
約束性
|
18
|
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
|
%
|
100
|
100
|
預期性
|
|
19
|
村莊污水集中處理率
|
%
|
4.2
|
≥75
|
預期性
|
|
20
|
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
|
%
|
100
|
100
|
預期性
|
|
21
|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率
|
%
|
/
|
≥20
|
預期性
|
|
22
|
固定源排污許可證覆蓋率
|
%
|
/
|
100
|
約束性
|
|
23
|
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率
|
%
|
/
|
100
|
約束性
|
|
24
|
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占黨政實績考核比例
|
%
|
9
|
≥20
|
預期性
|
*注:“/”表示無現狀值。
三、主要任務
(一)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加快經濟綠色發展。
通過引導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培育綠色低碳產業發展、規范工業園區建設以及促進循環型產業體系構建,提高通州區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切實推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
1. 推動傳統產業改造提升。
加快推進化工、電力、紡織印染、建材、金屬制品等傳統產業節能環保、低碳綠色高新技術改造。逐步淘汰隔膜法燒堿等化工生產舊工藝,促進化工企業的節能降耗和減排治污能力。淘汰落后的小火電機組、低效能燃煤鍋爐,加大鍋爐、風機、水泵等設備節能改造;加強關鍵技術的引進,降低煤炭消耗,大幅降低排放強度。提高紡織印染行業生產過程節能技術改造水平,優化調整紡織印染行業產品結構,推廣使用可生物降解的漿料、材料。推進重點水泥企業的節能減排技改,控制水泥等高耗能行業總量,加強建材行業固體廢棄物回收利用。2016年制定印染、化工、電鍍、制革、農藥等“十大”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方案。建立清潔生產企業清單和清潔化改造項目清單,2016年底前完成通州區豐杰印染有限公司、通州區華森印染有限公司等45家紡織印染企業實施清潔化改造。
2. 加大淘汰落后產能力度。
繼續淘汰現有目錄界定的落后產能,淘汰資源能源消耗強度大、環保不達標的落后產能。取締全區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十小”企業。印染企業方面,2017年淘汰華森印染等落后產能1400萬米,2018—2020年淘汰印染落實產能1600萬米,推進南通高新區建成區內的印染企業搬遷,推進先鋒街道印染園外印染企業進園入區。電鍍企業方面,2016年底前關停金樂電鍍廠、金沙中學電鍍廠等12家電鍍企業,2020年前推進鋼絲繩企業入園進區,淘汰南通帝豪實業有限公司鋼絲繩行業落后產能3萬噸。化工企業方面,2017年,關閉通州區宏通廢油膠塑有限公司、為民油脂加工廠、龍建達化工廠(南通宏偉化工有限公司)、南通福靈精細化學品公司、南通玉泉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星禾化肥有限公司、通麗防水涂料、通州舒佳印染助劑有限公司、紅宇絕緣材料廠、南通大方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化工企業,完成全部設施拆除、污染物處理、職工分流、資產處置;2018—2020年,關閉經整治不能達標或其它安全、環保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業,并完成全部設施拆除、污染物處理、職工分流、資產處置。
3. 培育壯大綠色低碳產業。
按照轉型發展、產業升級的要求,以高端紡織、電子信息為重點支柱產業,智能裝備、新材料、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車為重點新興產業,以及符合產業發展導向、有利于發揮自身優勢的產業作為發展重點。大力發展紡織新材料、高性能金屬和非金屬新材料、電子信息新材料、新型建筑材料以及特種功能材料等。支持通州特色環保裝備產品研發和生產,著力培育特色環保產業基地,推進環保服務業發展。重點培育水污染防治裝備、大氣污染防治裝備、垃圾處理焚燒裝備、環境監測儀器、環保材料和藥劑等環保產品。著力打造熱交換裝備產業園、環保服務業集聚區,構建特色鮮明、集聚效應明顯的環保產業基地。加快環保產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繼續做好環境信息服務,進一步優化環保設施運營服務,促進環保服務業發展。高度重視節能環保產業、綠色低碳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污染防治工作。
4. 推進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
開展化工、印染、建材等重點行業清潔生產審計與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加大重點行業循環利用共性技術開發與應用示范,開展清潔生產對標創先活動,引導中小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自主實施清潔生產方案、爭創“兩型”企業,逐步降低行業能耗。結合全區鋼絲繩產業特點、工藝裝備水平、污染治理水平和環境管理需求,學習國內外鋼絲繩行業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加強重點行業、重點園區和工業集聚區的生態化、循環化建設。以建材、電子信息、化工、紡織印染行業為重點,大力推進循環化改造進程。大力發展農副產品深加工,延伸農業循環產業鏈,加快農業循環經濟示范園區建設,推進農業資源綜合利用。以現代物流、商貿流通、生態旅游為重點,加快構建資源利用優、環境污染小的服務業高效發展模式。加快推進重點園區循環化改造,2018年前南通高新區全面啟動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創建工作,完成國家級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創建規劃編制,力爭2020年前通過國家級評估工作,同時完成循環化改造。
5. 規范各類工業園區建設。
分級、分類建設工業園區,促進產污企業集中入園。分類集聚中小型企業,吸納新建和老舊分散的中小型企業分類集中入園,繼續推進化工、鋼絲繩、印染等重污染企業入園進區。園區高標準營建環境保護基礎設施,實現同類型企業污染物集中處置,保障達標排放,促進資源共享與循環利用。對涉重產業園區按照退出類、提升類和控制類的管理要求實行差別化管理,并按照江蘇省提出的園區“規范化要求”進行全面整治。
(二)深入推進污染減排,持續強化總量控制。
繼續推進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進一步突出源頭減排措施,控制增量,削減存量。在原有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總量控制指標基礎上,增加全區總氮、總磷和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管理指標。到2020年,完成南通市對通州區的“十三五”總量減排考核指標。
1. 嚴格環境準入。
全面實行空間準入、總量準入、行業準入、民意準入、污防準入“五位一體”的環境準入制度,強化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根據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推進分區環境管理,實施差別化的環境準入和管理政策。深入實施項目審批與區域環境質量、產業結構調整、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污染減排績效等掛鉤的制度,繼續實行以新代老、增產減污、總量削減替代等措施。
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盡快出臺并落實《通州區建設項目環境準入管理辦法》,在南通高新區、錫通科技產業園、濱江新區、南通家紡城、石港科技產業園、空港產業園制定相應的產業負面清單。建立通州區工業項目招商生態環境準入硬標準,前期在南通高新區、錫通科技產業園、濱江新區等重點園區試行,后續在全區推廣。
2. 嚴控增量審批。
推進行業性和區域性特征污染物總量控制,使污染減排與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緊密銜接。強化環境影響評價,建立健全政策環評、區域規劃環評、重點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建設項目環評的審批聯動機制,從決策源頭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強化戰略和規劃環評剛性約束。對于產業政策確定的限制類項目,其新增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總量必須實施“減二增一”。
3. 加快推進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
嚴格控制煤炭消費新增量,重點削減非電行業煤炭消費總量。大力推廣使用清潔能源、繼續加快建設天然氣主干管網,提高天然氣使用比重,積極發展非化石類能源。
嚴格限制新增污染源,提高建設項目準入門檻,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家、省、市、區產業導向,抓緊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對“兩高一資”項目、產能過剩項目一律暫停審批、核準。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嚴格控制增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排放量的廢氣排放項目以及國家產業政策指導目錄明確限制的高能耗、高污染的建設項目。到2020年,完成市政府下達的2020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
推進南通高新區南部江蘇華電通州熱電有限公司熱電聯產二期建設,建成2×400MW級燃氣—蒸汽聯合循環供熱機組。2017年完成10公里(華電至南通家紡城段)華電熱電配套管網建設;2018—2019年分別完成1.6公里、2公里華電熱電配套管網建設。關停通州美亞熱電有限公司,拆除全部設施,完成職工分流、資產處置。
加快發展太陽能光伏、生物質能等非化石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大力發展清潔能源,積極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2017底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3萬千瓦。到2020年,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5萬千瓦。2017年完成湖濱華庭、萬達廣場等項目太陽能光熱利用面積約30萬平方米;2018—2020年,每年完成太陽能光熱利用面積40萬平方米。
4. 強化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控制。
實施電力行業超低排放工程,按計劃關停小火電機組,電廠除塵、脫硫、脫硝設施運行率達到100%。2017年,完成389臺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任務;完成2臺10蒸噸/小時以上的燃煤鍋爐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任務。2019年底前,完成35蒸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淘汰或實施清潔能源替代任務。
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面梳理船舶修造、家具制造、印刷包裝、塑料加工、電子元器件制造、化工生產等重點行業企業,結合省、市下發的揮發性有機物年度整治計劃,制定完善全區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年度實施方案,2017年全面完成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任務,建立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檔案及基于環保設施廢氣揮發性有機物去除率的監督監測和監管制度。實施印刷、家具、化工、船舶等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工程,2017年完成通州華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等41家、2018年完成江蘇桑夏太陽能產業有限公司等38家、2019年完成百威英博大富豪(江蘇)啤酒有限公司等30家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任務。
5. 嚴格控制水污染物排放。
2018年前,完成益民第二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擴建規模2.5萬噸/日,建成污泥脫水、深度處理工藝構筑物6座,配套相關設備及自控安裝等,同時進行提標改造、增加脫氮除磷深度處理工藝。完成欣源水處理有限公司二期擴建(1.0萬噸/日)與提標改造工程,增加脫氮除磷深度處理工藝,尾水排放提標至一級A;完成石港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擴建規模分別為1.5萬噸/日。推進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利用,2016年底前,完成欣源水處理有限公司中水回用改造工程,日處理規模達7000噸,日產4000噸再生水回用于印染企業;2020年前完成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1萬噸/日再生水利用工程,益民二分廠0.5萬噸/日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設。
加快落實區域污水處理專項規劃,以通啟運河以南地區為重點,合理優化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和益民第二污水處理廠的收水管線和范圍。完善城區污水管網,2020年前新建污水泵站21座,其中通州城區8座,鎮(區、園、街道)13座,新建城鎮污水管網100公里,重點推進石港科技產業園、平潮鎮、二甲鎮等中心鎮建成區的污水管網建設。實施南通家紡城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加快出臺實施《南通市通州區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辦法》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辦法,明確區財政補助政策,保障城鎮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長效穩定運行,鼓勵污水處理設施第三方運營。
(三)落實三大行動計劃,聚焦質量改善目標。
強化水環境、大氣環境、農村環境、土壤環境、聲環境的污染防治,完善固體廢物處置與利用,著力改善環境質量。
1. 深入開展水污染防治。
(1)整治未達標斷面。
對未達到江蘇省、南通市2020年水質目標的監測斷面上游進行污染排查,分析主要超標污染物及來源,治理封堵河道沿線違規排污口,截污入管、集中收集處理。到2020年,地表水市控以上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70%。規劃期間編制豎石河銀河大橋、運鹽河金沙大橋、通揚運河平潮大橋3個市考斷面水體達標方案。2017年,實現九圩港橋、通富大橋、川港鎮北橋、勇敢大橋、孫窯大橋、小李港、英雄大橋、勝利橋、銀河大橋斷面水質達到考核目標。
(2)整治城鎮黑臭水體。
完善城鎮黑臭水體綜合治理工作體系。組建“河長制”辦公室,建立建成區黑臭水體檔案,制定整治計劃和年度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黑臭水體名稱、責任人及達標期限。加快對區內黑臭水體進行全面排查,并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污染源(排污口)調查、周邊環境現狀調查、水力條件評估等,制定“一河一策”實施方案,采取截污、清淤、活水、保潔、生態修復等措施系統治理黑臭水體,實現水面無漂浮物、河岸無垃圾、無違法排口、水體無異味。
2017年,實施豎石河景觀綠化工程,九總河—南郊河、中心橫河東段(揚子江路—進西豎河)綜合景觀工程,西頭總港(運鹽河——古鹽路)、十四總港—縱一河綜合整治工程,南山湖周邊水系水生態綜合治理工程,八角亭河、五一河黑臭水體整治工程。2018年,實施二號橫河(珠江路—新通掘路)、運鹽河通州城區段綜合整治工程。2019年,實施運鹽河西段景觀綠化工程。2020年,實施十八總港、西頭總溝(育才小區內)黑臭河道綜合治理,十總豎河(運鹽河—北二環)綜合整治工程,進西豎河—中心橫河貫通綜合整治工程,進西豎河北閘新建工程、進西豎河南北段與進鮮港湖貫通工程。同時,2020年前完成高新區金西橫河(金西豎河—G345段)、金西豎河(通呂公路—碧華路段)、五接豎河(夏四店小區——通甲河)、通甲河(五接豎河—金正路)、南區一號橫河(金民路—金安路)、金樂豎河(鵬程大道—康富路)整治工程。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鄉黑臭水體。
(3)強化農村水環境綜合整治。
加大農村河道清淤疏浚整治力度,沿河每個村落實管護責任,建立保潔隊伍,對河道實行分段管護,定時開展保潔作業,清除水面垃圾,清掃河坡護岸。積極探索通航河道的市場化運作、機械化保潔方式,營造“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農村水環境。規劃期間每年建設生態型河道20公里,促進農村環境優化。對全區農村河道進行系統整治,梳理農村水系布局,建立河道輪浚規劃。
采取接入城鎮生活污水管網、建設分散式小型污水處理設施、生態處理等方式提高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率。規劃期間新建村莊小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42座。建立村莊地下排污管道和完善污水處理設施,禁止排放未經無害化處理的污水。加快戶廁無害化衛生改造步伐,完善村莊排污體系,有條件的村莊實行雨污分流。原則上每個村莊至少配建1座水沖式公共廁所,到2020年,無害化衛生戶廁普及率達到90%以上。
(4)推進畜禽養殖污染防治。
制定并落實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布局方案,劃定畜禽養殖禁養區、限養區,2017年底前完成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整治。全面清理整頓不符合規范標準的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努力實現畜禽糞便綜合利用。新建十總鎮畜禽糞便集中處理中心,處理規模30噸/天;新建騎岸鎮畜禽糞便集中處理中心,處理規模120噸/天;新建五甲鎮畜禽糞便集中處理中心,處理規模40噸/天。到2017年、2020年規模化養殖場(小區)治理率分別達到80%、100%,非規模化養殖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17年前,關停清林奶牛場、百邦奶牛場(東社鎮)、東明乳業(劉橋鎮)、通呂運河養殖小區(南通高新區)、南通騰翔狼山雞養殖場,規劃期間關停禁養區內養殖場135家。
(5)防治水產養殖污染。
強化水產養殖業污染管控,引導生態養殖模式。科學規劃養殖水域與灘涂,控制養殖規模。嚴格養殖投入品管理并開展專項整治,推廣低毒、低殘留藥物的使用,依法規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學藥品。2016年,制定《百畝連片標準化池塘改造方案(2016~2020年)》,開展池塘標準化改造,建設尾水凈化區,推廣養殖尾水達標排放技術。積極申請實施中央財政漁業標準化健康養殖項目,推進漁業生產的標準化、集約化、設施化、信息化水平。
(6)加強面源污染綜合防治。
發展有機綠色農業,針對遙望港、九圩港、豎石河、進鮮港、石港風景區等區域,加快將其劃為農業面源污染流失優先控制區域,深入實施化肥減量、農藥零增長行動。開展農藥減量增效示范工作,優先使用物理防治和生物防治技術,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生物農藥,淘汰高毒農藥的使用;嚴格控制投入品中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等污染物含量。建立農藥生產和使用的廢棄物回收及無害化處置體系。到2019年,主要農作物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氮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覆蓋率達到60%以上。加快重點灌溉河道兩岸緩沖帶建設,保障灌溉水質安全。
建立廢舊農膜回收利用體系,扶持廢舊農膜回收加工企業,在鎮(區、園、街道)建立廢舊農膜回收站。加大地膜補貼力度,開展“交舊領新”或“以舊換新”,限制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到2020年,力爭實現廢棄農膜全面回收利用。
(7)控制港口碼頭污染。
2017年前,編制并實施港口碼頭裝卸站污染防治方案,落實船舶修造廠污染防治措施,并對區內港口、碼頭建設配套污水存儲暫存設施;沿江所有港口和船舶修造廠建成船舶污水、殘油、油泥、油污水、船舶洗艙水、船舶垃圾接收設施,建立接收、轉運、處置運行機制。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區船舶與港口污水治理工程改造。
(8)落實工業廢水達標排放。
削減工業廢水污染源,對轄區內主要污染企業通過生產環節減量、處理過程提效及排水深度凈化等措施,從廢水的產生源頭、處理環節、尾水排放三個方面削減污染物排放量。對興東街道紫星村、永護村、土山村豆制品加工廠(點)進行整治,取締非法加工點。推進南通高新區建成區及先鋒街道印染園外的印染企業搬遷入園,2020年前實現印染行業單位產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減20%以上,水重復利用率達35%以上。嚴格控制重污染行業生產規模,原則上新進工業項目全部入園。
完善工業廢水處理體系,重點推進南通高新區、錫通科技產業園、石港科技產業園等工業集中區污水管網建設。推進零散工業企業廢水接管,重點加快推進九圩港、通呂運河、通啟運河、遙望港、通揚運河、新江海河等6條一級河道沿線工業企業廢水接管。
推進工業廢水穩定達標,針對南通海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等自行處理排放工業廢水的企業,積極開展廢水深度治理和中水回用;重點推進印染企業生態化改造,尤其關注冬季印染廢水處理情況。對區內45家開展尾水深度處理的印染企業廢水強化監管,定期開展監督性監測。
(9)防治地下水污染。
開展地下水環境脆弱性評價,指導與地下水有關工程的選址、選線工作。堅持地下水分級分區管理,用水總量與水位雙控原則。實施鎮(區、園、街道)應急備用深井規范化改造、報廢深井封填工程,規范化改造應急備用深井40口。開展地下應急水源補給區環境狀況調查,加強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能力,對全區加油站的油罐進行防滲池建設或雙層罐改造,切實保障地下水水質安全。
2. 加強區域大氣污染綜合防治。
(1)深化工業廢氣治理。
加強水泥等重點行業廢氣、煙塵、粉塵治理設施提標改造。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含南通高新區建成區、金沙街道建成區)、生態紅線范圍內禁止新建除熱電聯產以外的燃煤鍋爐,其他地區不再新建10噸/小時及以下的燃煤鍋爐。開展船舶修造、家具制造、印刷包裝、塑料加工、電子元器件制造、化工生產等重點行業排查,結合省、市下發的揮發性有機物年度整治計劃,制定并實施全區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年度實施方案。重點關注益民水處理有限公司、溯天污水處理廠、欣源水處理有限公司等的惡臭異味影響,針對臭氣濃度超標的污水處理廠開展整改,實施加蓋除臭工程。益民第二污水處理廠建設過程中配套建設除臭處理裝置,現有污水處理廠在提標改造過程中適時開展除臭工程建設,逐步推動所有污水處理廠各個處理設施單元均實施加蓋除臭工程,2020年前基本消除污水處理廠惡臭異味影響。
(2)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
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氣檢測管理和監督檢查。在用機動車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檢測周期定期進行排氣污染檢測,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不予辦理年審手續。對黃標車采取限制行駛區域、行駛時間等交通管制措施,擴大黃標車限行范圍。
推廣使用清潔能源、新能源汽車,加快充電樁規劃建設。2017年前外地轉入二手車執行國V標準,2020年前全區輕型車輛全面實施國V排放標準。加大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淘汰力度,2017年前完成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黃標車淘汰工作,2020年前淘汰所有國III標準以下社會黃標車輛。加大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力度,加強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機構管理,推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堅持公交優先戰略,進一步發展地面公交網絡建設,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率。大力發展綠色公交,全面推行國V標準公交車,每年新增、更新發動機達到國V排放標準公交車不少于公交車總量的10%。積極探索建設以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為主要燃料的清潔公交體系,扎實開展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活動。
(3)加強港口、碼頭大氣環境保護。
控制并降低船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氮氧化物、硫氧化物以及顆粒物等排放對全區大氣環境的影響。加強對進港船舶、港口運輸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源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船舶航行、停泊、作業管理,推進船舶使用低硫油,建立船舶防污檢查制度。推進港口岸電系統建設、靠岸船舶用電系統改造,推進港口水平運輸機械“油改氣”,推進雜貨碼頭輪胎吊和汽車吊“油改電”以及港區水平運輸車輛(集卡)“油改氣”。到2017年,基本完成沿江港口岸電系統建設,集裝箱碼頭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RTG)基本實現“油改電”或改用電動起重機;雜貨碼頭裝卸設備“油改電(氣)”的比例達到80%以上。2018年起,船舶在排放控制區內靠岸停泊期間應使用硫含量≤5000毫克/千克的燃油或等效的替代措施,具備岸電供受條件的,船舶在港口碼頭停靠期間應優先使用岸電。2019年起,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應使用硫含量≤5000毫克/千克的燃油。2020年前,完成從事汽油作業的碼頭開展廢氣回收升級改造。
加強港口、碼頭、露天倉庫等地裝卸作業及物料堆場揚塵防治,完成碼頭貨物作業系統改造,落實貨物全封閉傳送要求。碼頭裝卸機械應配備相應的防塵降塵措施,并按要求維護保養,正常使用,在不利氣象條件下須停止作業。
(4)加強城市揚塵污染綜合控制。
成立區揚塵辦,健全揚塵管控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建筑施工揚塵污染管理,2017年揚塵污染控制區達到建成區面積的80%以上,2020年揚塵污染控制區達到建成區面積90%以上,省、市級文明工地創建比例達到70%,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達標率達到90%以上。強化道路揚塵污染控制,加強金霞路(原新通掘路)、S223(金龍路)等路段夜間渣土運輸執法力度,提升道路機械化保潔水平,2017年車行道清掃率達到95%、道路清掃機械化程度達到70%。深入推進“深度保潔”作業模式,城區主次干道“深度保潔”作業面超過20%,機械化作業率超過75%。加強堆場揚塵污染控制,2017年前完成全區“三場一站”揚塵治理任務,沿江港口以及九圩港、通呂運河、通啟運河、通揚運河沿線等內河碼頭裝卸作業配備密閉料倉與傳送裝置。
(5)全面推進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
全面禁止秸稈露天焚燒,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加強部門分工協作,嚴格執法監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的長效管理機制。強化秸稈焚燒執法檢查,落實巡查管理措施,提高禁燒工作監管水平。2016年完成秸稈禁燒“智能報警”系統的試點安裝并保證正常運行,2020年涉農鎮(區、園、街道)實現報警監控全覆蓋。大力推進秸稈肥料化、秸稈能源化、秸稈飼料化、秸稈工業原料化、秸稈基料化等“五化”工程,2017年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1%以上。
(6)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
建立由區環保、市場監管等部門組成的餐飲項目審批會商機制,源頭控制餐飲油煙污染。以南山湖中央商務區、江海皇都商業中心、新瑞廣場等餐飲集中區為重點,強化規模以上餐飲油煙排放監管。組織各鎮(區、園、街道)開展小餐館執法檢查。2017年底前,建成區排放油煙的所有餐飲企業和單位食堂都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建立運行維護制度,按要求定期對油煙凈化裝置進行清洗,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嚴肅查處閑置處理設施的環境違法行為,到2020年,油煙凈化設施有效運行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強整治南通高新區朝霞路、金洲路(原青島路)、碧華路、運管所周邊以及金沙街道文化館樓下等占道經營的夜排檔和燒烤攤點,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兩側、居民居住區露天燒烤。
3. 系統推進土壤環境保護。
(1)深入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調查。
“十三五”期間,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開展全區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到2020年,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90%以上。2018年底前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全面開展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按省市統一部署規范布設土壤環境質量例行監測點位,以監測站自行監測與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監測)相結合的方式,按規定頻次實施監測,建立土壤環境質量檔案。
(2)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開展耕地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逐步劃定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并類制定、采取相應管理措施。將達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的基本農田集中分布區域劃定為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區,明確保護區的范圍,發布政府公告,設立保護標識,建立和完善保護區防護設施,建立保護區檔案。對農用地土壤環境保護區實施動態管理,及時將整治后達到國家有關標準的基本農田納入保護區管理范圍。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向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的地區傾斜。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
(3)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試點示范。
建立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分類目錄,制訂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環境管理辦法。開展涉重、化工企業污染場地和重點河段底泥重金屬污染治理試點。實施污染土壤原位穩定劑、異位固定劑、生物修復、安全處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等技術產業化示范,加快推廣應用。強化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責任落實,重點加大對責任主體滅失等歷史遺留場地的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投入。以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為重點,制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方案,“十三五”期間至少開展1—2項污染場地土壤修復試點工程,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90%以上。
(4)開展已關停和搬遷涉重企業遺棄危險廢物調查和清理。
制定開展已關停和搬遷涉重企業遺棄危險廢物的調查方案,確定需調查的已關停和搬遷涉重企業清單,對廠區進行實地調查,對疑似危險廢物進行記錄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取樣鑒別。對于屬性明確的危險廢物,應委托有資質的企業進行無害化處理或回收利用;不能及時進行處理的,應采用密閉容器進行封裝,并做好標識,搬入有防滲地面的構筑物內進行暫存,暫存時間不得超過一年。
(5)開展關停和搬遷的重污染企業廠址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評估。
自2017年起,對重污染企業周邊、工業遺留場地、固廢集中處理場地、主要蔬菜基地、交通干線兩側等區域開展土壤環境污染調查;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化工、電鍍、涉重鋼絲繩等行業企業用地,以及用途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已經收回的,由區政府負責開展調查評估。
開展已關停淘汰重污染企業場地與地下水調查評估。制定關停淘汰重污染企業工業場址環境調查及風險評估方案,開展重污染企業場地調查評估工作,摸清原企業情況、場地面積、場地利用現狀、污染狀況(含地下水影響)等信息,建立重污染企業工業場地分級分類清單,預防和控制污染場地再開發利用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的危害。對退出類重點區域開展典型重金屬污染場地與地下水治理修復試點示范。
4. 強化固體廢物處置與利用。
(1)健全危險廢物監管體系。
開展錫通科技產業園鋼絲繩行業污泥和廢酸處置研究,建設鋼絲繩行業污泥和廢酸處置項目,2020年前綜合利用、日處理鋼絲繩廢酸污泥200噸。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處置的全過程控制,對危險廢物產生單位和經營單位每年至少檢查一次,危險廢物在廠區貯存不得超過一年。企業要建立危化品貯存品種、數量動態管理清單,對違法違規和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危化品生產、經營和儲運企業一律予以關停。
(2)推動工業固廢減量化與資源化。
2017年前建成先鋒街道工業集中區(印染園區)南通欣源污泥處置有限公司印染污泥干化焚燒處置一期工程(250噸/日),嚴格執行三聯單制度,確保污泥規范轉移。推進一般工業固廢資源化利用,2020年一般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維持100%。
(3)積極實施垃圾收集處置。
在南通高新區、金沙街道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社區試點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鼓勵鎮(區、園、街道)按需建設垃圾分揀房,增加配置分類垃圾桶、果殼箱、收集站(亭)投放收集設施,對城區40個小區、4家企事業單位、2所學校、1個賓館、1個商場進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2020年建成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覆蓋率達到70%。推進餐廚、建筑垃圾處置,2020年前建立餐廚垃圾收運中心,通州城區建筑垃圾統一送往東社鎮建筑垃圾消納場調劑處理,各鎮(區、園、街道)自行建設建筑垃圾消納處置場所。建設可回收物分解(分揀)中心,占地約15畝。對蔬菜大棚等設施農業產生的有機易腐垃圾就地生態化處置,其他垃圾實現分類收集。配合南通市探索建立綠化垃圾專項分流收運體系,逐步將綠化垃圾納入資源化利用范圍,杜絕綠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運體系。提升各類工地建筑垃圾規范化管理水平,政府性工程建設項目建筑垃圾管理規范化率達98%以上,商業性開發工程建設項目建筑垃圾管理規范率達95%以上,拆遷地塊的積存建筑垃圾清運整治率達100%。推進建設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裝潢垃圾)中轉調配分揀場所,合理設置鎮(區、園、街道)裝潢垃圾集中收運點和居民小區裝潢垃圾臨時堆放點,2017年底前實現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70%。
(4)完善“城市礦產”資源化利用。
完善廢舊電子產品、廢舊汽車等社會源固體廢物的多元化回收網絡體系,強化對廢物拆解、回收處置等相關環節的監管,提升拆解處置企業的安全處置能力和處置水平,推動拆解廢物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與南通電子廢棄物資源化處置中心合作,建設電子廢物再生資源回收處理中心。
5. 深化噪聲污染管理。
(1)減緩交通運輸噪聲。
針對區域環境噪聲超標現象較為嚴重,且兩側建有居民區、學校等敏感目標的道路干道,加強道路交通噪聲污染防治。2020年前,完成為民路、金橋路、杏園西路等路段隔音屏障和樹木綠化建設。新建道路在項目驗收前嚴格落實噪聲監測,對于不達標路段要求開發商實施降噪措施。到2020年,基本遏制、減緩城區聲環境的輕度污染趨勢,改善城區夜間交通噪聲超標的狀況,降低部分城鎮交通噪聲超標路長比例。
(2)加強社會生活噪聲控制。
加強商業和文化娛樂場所隔聲與減震設施建設,嚴格要求娛樂場所按規定時限營業。加強環境噪聲執法檢查,對于排放噪聲超過環境噪聲廠界排放標準,造成嚴重噪聲污染的企事業單位,實施限期治理。
(3)控制建筑施工噪聲。
開展“綠色施工”創建工作,提倡使用工藝先進、噪聲強度低的建筑施工機具。優化城市建設項目的時空布局,加強夜間與特殊時段噪聲管理,切實降低噪聲擾民事件的發生率。
(4)防治工業噪聲污染。
繼續推進工業企業“集中入園”,工業企業逐步搬離居民集中區。在居住區、文化教育區等敏感區域內禁止建設有噪聲污染的工業設施。大力推進企業噪聲防治工程,采用低噪聲的先進設備、工藝,建設隔音設施等,減輕噪聲對周邊生活環境的影響。
(四)加強環境風險防范,確保人居環境安全。
加強飲用水安全風險防范與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對重金屬、核與輻射、危險化學品等領域重大環境風險源的監管與風險控制,強化環境風險源頭管理,加強重點環境風險監控,提升環境應急響應能力,有效防范和妥善應對突發環境事件。
1. 防范飲用水水源地環境風險。
強化備用水源地保護,推進應急備用水源規范化建設與保護區達標整治,編制并實施通呂運河九華山飲用水源地保護技術方案;實施通州城區地下水應急水源地工程、城鎮應急備用深井規范化改造、報廢深井封填工程;完善多水源供水系統,加強多水源切換應急演練。
2. 防范土壤污染風險。
(1)嚴控新增土壤污染。
提出土壤污染重點工業行業負面清單,嚴格環境準入。推進涉重金屬企業和化工企業落后產能退出,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堅持新增產能和淘汰產能“等量置換”或“減量置換”。
(2)加強建設用地風險管控。
逐步建立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制度,對擬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土壤重污染行業企業用地以及擬變更為居住和商業、學校、醫療、養老機構等公共設施的上述企業用地,開展土壤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并對評估結果進行備案。逐步建立建設用地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組織劃定管控區域,定期監測,加強環境風險管控措施。嚴格用地準入,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3)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
按照“科學有序”原則開發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擬開發為農用地的,要組織開展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評估,不符合相應標準的未利用地,不得種植食用農產品。加強納入耕地后備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定期開展巡查。
新建排放重點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中要增加土壤環境影響的評價內容,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體措施,且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與重點行業企業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明確相關措施和責任,并將責任書向社會公開。嚴格執行相關行業企業布局選址要求,有序搬遷或依法關閉對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的現有企業。
開展灌溉水水質監測。灌溉用水應符合農田灌溉水水質標準。對因長期使用污水灌溉導致土壤污染嚴重、威脅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及時調整種植結構。
(4)探索建立耕地休養生息制度。
推進受污染耕地的分質使用,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對重污染農田實施污染治理;對退化、鹽堿農田實施輪作修養、土壤改良和保護性耕作等措施,通過增施有機肥料、秸稈還田等措施,提高土壤有機質含量,提升土壤保水保肥能力。
(5)建立土壤污染信息管理系統和追溯制度。
建立土壤污染調查檔案信息管理系統,確定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動態更新,實施長期土壤質量變化和土地用途變化跟蹤調查,建立污染土壤信息追溯制度。
3. 保障核與輻射環境安全。
合理規劃布局變電站、廣電、雷達設施設備、移動通訊基站,嚴格實施輻射安全防護距離。電磁輻射設施建設充分考慮對周邊居民住宅區、學校等電磁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確保全區電磁輻射安全。
嚴格落實《輻射安全許可證》的審核換發工作,重點加強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的安全監管。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強化對核技術利用單位的事中事后監管,全面開展雙隨機抽查,嚴厲打擊涉源環境違法行為,持續保持輻射安全“零事故”。
4. 深化危險化學品管理。
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運、處置等過程中的風險監管與防范,完善并落實危險化學品環境管理制度和企業環境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危險化學品產業,加強危險化學品全過程監管,削減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標準化達標創建,開展安全標準化達標企業運行質量審計,建立降級和退出機制。2017年,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三級標準化達標率80%,二級標準達標率25%;其他規模以上工貿企業三級達標率60%。
5. 提高預警監控響應能力。
強化環境風險源頭管理,深入開展重點風險源和環境敏感點摸底調查,建立環境風險源名錄,完善風險源環境管理數據庫,劃定環境風險等級。加強新建項目環境風險評估,落實環境隱患點定期排查巡查制度。督促企業建立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體系;實施企業環保信用管理制度。在重點敏感保護目標、重點環境風險源、環境風險源集中區和易發生跨界糾紛的重大環境風險區域建立環境風險監控點,建成覆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和環境應急物資裝備綜合保障體系。
提升環境應急響應能力,建立飲用水源地監測預警體系,實行水源保護區水質監測結果公報制度。全面落實風險源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環境管理制度。加強環境風險應急管理,強化環境風險監管,制定和完善突發污染事件、飲用水源保障、灰霾重污染天氣、危險品泄露等專項應急處置預案,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響應體系。
(五)優化國土開發格局,維護生態用地功能。
認真落實主體功能區規劃,構建連續穩定的生態空間格局;保護和修復生態用地,保障自然生境并提供旅游休閑空間;促進具有環境影響的生產空間實現安全距離或廠界環境影響達標;實施受污染、退化耕地休養生息,保障農業生產用地土壤環境安全;提高新建居住社區綠地率,開展區域綠道建設,全面提高人民對生態環境的安全感、舒適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1. 構建“一環二縱三橫多節點”生態安全網絡格局。
確立具有生態服務功能的用地類型和空間位置,控制建設用地擴張,形成并長期維護“一環二縱三橫多節點”的穩定生態空間格局一個城區生態環:以豎石河、新江海河、通甲河、袁灶豎河、運鹽河合圍成環,強化兩側防護林地建設。
二條清風通道:以沈海高速、石江線—S223為核心,在兩側建設生態防護林,沈海高速兩側建設50米寬、石江線兩側建設20米寬的生態防護林。
三條綠水走廊:以九圩港—遙望港、團結河、通呂運河為核心,在兩側各建設15米寬的生態防護林,強化沿線污水處理廠排口監管,推進兩側生產生活污水接管。
多個生態節點:以南山湖公園、進鮮港濕地公園為城區生態節點,以綠博園(先鋒、金新街道)、漁灣景區(石港鎮)、開沙島(五接鎮)及十總、東社、二甲、興東等鎮(區、園、街道)為生態節點,加強小型公園、行道綠化建設。
2. 合理劃定環境功能區。
劃定“三五二”的空間分布格局,具體為聚居環境維護區、農產品環境安全保障區、生態功能保育區三大環境功能區。聚居環境維護區約占通州區總面積的26%,主要包括通州區城區以及各鎮(區、園、街道)建成區;農產品環境安全保障區約占通州區總面積的53%,主要包括全區基本農田、一般農田以及村居建設用地;生態功能保育區約占通州區總面積的21%,主要包括通州區省、市級生態紅線區域,以及《江蘇省主體功能區劃》中劃定的全區內禁止開發區域。
明確城市空間增長邊界(UGB),確定聚居環境維護區邊界為通州區城市空間增長邊界,按照規劃確定的范圍進行合理開發,嚴格控制城市蔓延擴張,擴大城市綠色生態空間。在城市開發建設過程中,落實避讓永久綠地、基本農田、生態紅線邊界等重要的生態敏感區。
3. 安全隔離工業生產空間。
按照空氣污染、水污染和噪聲污染等環境影響類型分類管理工業用地和農用地(分布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中的具有環境影響的畜禽養殖、農產品加工等企業);全面核查廠界空氣污染物、噪聲、電磁輻射等環境影響達標情況和環境防護距離、衛生防護距離、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標準執行情況;依法提出落實防護綠地構建、污染企業搬遷、污染場地治理等對策措施。加快城區污染企業搬遷改造。2016年,全面排查建成區現有化工、印染等污染較重企業,制定企業改造退出方案和清單。
2020年,建成區集中居住區范圍內的三類工業用地(M3)和三類倉儲用地(W3)全部遷出,場地污染得到妥善治理。到2020年,90%以上具有環境影響的生產空間實現安全距離或廠界環境影響達標。2020年前通州城區金沙橫河以北、豎石河以東老城區范圍內的工業用地全部退出,搬遷南通高新區中心區23家產業布局與規劃不符的企業,以及區內2家化工、4家印染、1家非金屬制品與產業定位不相符的企業。優化整合鎮(區、園、街道)工業企業布局,加大力度推動印染行業合理布局,探索形成專業集聚區,鼓勵分散的印染生產企業逐步集聚到印染專業園區或有印染定位的工業園區內。強化零散分布工業企業布局優化,重點落實九圩港、十總豎河、新江海河、通呂運河、S223(金龍路)、金樂路等河流和道路兩側的工業企業布局優化,推進錫通科技產業園涉及鉛浴熱處理、酸洗磷化等工序的鋼絲繩企業的提檔升級和生態化改造,完成后加快搬遷進入南通開發區金屬制品工業園。加強與周邊縣市區溝通,通盤考慮將通州區部分化工生產企業搬遷至專門化工園區。
4. 構建休憩旅游慢行綠道系統。
規劃建設通州綠道網絡。結合城市綠網、水網、路網,以城市公園、廣場、濕地公園、農業園、生態產業園、居住社區和文娛體育區和交通樞紐等人文和自然景觀為節點,規劃通州區綠道網。將清水通道生態紅線限制區植被生態修復、入河排污截污工程與“綠廊+慢行道+配套設施”綠道基礎設施一體化設計,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5. 扎實推進生態園林建設。
均衡建設公園綠地,提高居民可達性,降低城市熱島效應。按“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要求,重點推進城市綠色景觀建設,大力實施“建綠、擴綠、補綠、透綠”工程,規劃期間建成一批生態公園、景觀綠廊、城鄉游園,形成綠地、林地、濕地融合貫通的生動局面。2016—2018年每年建設2—3個小游園;2017年,建設生態林10000畝;2018—2020年,建設生態林20000畝,林木覆蓋率力爭達到25%。
推廣集雨型綠地建設,增加下凹式綠地、植草溝,減少硬質鋪裝比例,新建公園綠地透水鋪裝率達50%以上,加大城市綠地再生水利用比重。適地推廣節水技術,開展城市高架橋及道路附屬綠地微噴、滴灌等技術應用試點。加強公園、廣場綠地、道路綠地生物防治技術應用。優先種植本地適生物種,降低養護費用。
6. 修復重點河流、濕地生態系統。
結合水環境整治,重點開展生態紅線區、飲用水源地和清水通道的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綜合運用調水引流、濱河綠化、疏浚拓浚等生態治理措施,恢復河道自然生態面貌。落實濕地系統保護,開展濕地資源普查,維持全區現有濕地面積不減少,強化城區水體岸線的生態化修復。加大河道硬質駁岸生態化改造力度,搶救性保護河流灘地帶等自然濕地,逐步擴大退耕還濕、退漁還濕范圍,擴大濕地面積。
7. 強化生態紅線保護。
加大生態紅線區域監管力度,制定并落實生態紅線保護計劃,建立綠色發展評估與生態補償機制。對李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九圩港、遙望港、通呂運河和通啟運河等清水通道維護區沿線開展違法違規項目清理,確保區域生態功能穩定。實施長江濕地保護小區二期工程(474.745公頃),全區濕地保護小區擴建至5581公頃,形成以長江重要濕地為重點的開沙島濕地生態圈。強化生態紅線區域監管能力建設,推進建立生態紅線區域生態環境基礎信息系統,加強監測預警、執法監管、環境應急等能力建設,配備必要的監測執法應急設備。
8. 開展美麗鄉村示范創建。
按照“布局美、環境美、建筑美、生活美”的要求,深化“五位一體”長效管理,有效整合鄉村游、田園游等資源,打造一批美麗鄉村示范點。優化建設規劃發展村莊,加快制定并落實通州區鎮村布點規劃,推進全區建設208個重點村、42個特色村、21個重點特色村等規劃發展村莊。深入推進農村環境綜合整治,2017年前完成金沙街道、西亭鎮、南通家紡城、東社鎮、平潮鎮、錫通科技產業園、石港鎮、五接鎮29個行政村的村莊環境整治,打造三星級康居示范村2個。每年建設1—2個試點水美鄉鎮。通過水美鄉村(鎮)的建設,著力打造美麗幸福家園、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等水生態文明載體,把村莊建設成生態宜居水景美、村莊清潔環境美、興業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諧鄉風美的幸福家園。
9. 加強生物資源保護。
2017年前完成通州區生物多樣性本底調查,并提出具體保護措施。建設生物多樣性監測網絡,構建通州區生物多樣性數據庫系統和信息共享平臺。重點控制加拿大一枝黃花、空心蓮子草、鳳眼蓮、大薸等外來入侵生物的蔓延,建立外來入侵物種監測、評估與預警體系。
(六)提升環境監管能力,加大監督執法力度。
建設與新時期生態文明建設相適應的環境監管能力,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強化環境監測能力建設,提升環境執法監督能力,增強環境預警能力,盡快形成富有通州特色的環保監管執法體系。
1. 建立資源環境統籌監管工作機制。
理順部門職責關系,加強自然資源利用、陸海統籌、節能減排等領域的部門聯動,強化綜合監管。針對工業點源、農業面源、交通移動源等全部污染源以及大氣、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等所有納污介質,建立“統一監管、分工負責”的污染物排放監管體系。推進行業性和區域性特征污染物總量控制,使污染減排與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緊密銜接。
2.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
2020年前,配置總有機碳分析儀及揮發性有機物、鍋爐煙氣快速測定儀等監測設備,建設大氣自動站1座,提升自動監測能力;配置全自動冷原子測汞儀(含進樣器)、電位滴定儀、流動注射儀、離子色譜儀、河水水質監測等儀器設備,建設水質自動監測站2座。配置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儀(ICP—MS)、石墨爐原子吸收儀、全自動測汞儀、洗瓶機等設備,提升重金屬污染監管能力。
建設固定指揮平臺系統,配備應急防護裝備及移動執法裝備。配置離子色譜、流動注射儀及環境應急監測儀器設備。推進環保與水利、住建、國土等相關部門的環境質量、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數據有效集成、互聯共享。在此基礎上,探索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開展大數據關聯分析,為生態環境保護決策、管理和執法提供數據支持。
提高環境空氣質量預報和污染預警水平,加強李港和九華山飲用水備用水源地、長江重要濕地等水質監測與預報預警;提高輻射自動監測預警能力。
3. 提升環境應急監測與處置能力。
建立應對突發性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工作組,編制應急監測預案,建立應急監測制度,完善各項技術規范和工作程序,提高應急環境監測儀器設備配置,逐步形成高效有力的應急監測體系。重點完善突發性環境事件現場監測程序和對應實驗室快速響應機制,探索建立適合應急監測工作特定的現場監測與實驗分析質量控制體系,確保在應急狀態下的監測分析質量。結合環境質量的監視性監測和污染源的監督性監測工作,建立反應快速的預警監測機制。加強對飲用水源地污染等重大環境風險的動態監控。
開展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工程,2020年前完成環境應急固定指揮平臺及移動應急系統建設,并建設污染源在線監控中心,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現場端提升改造。
開展區域環境風險評估,2017年前,編制完成《通州區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組織開展重點風險企業環境安全達標建設,督促企業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環境風險評估報告;對已完成的企業進行“回頭看”,確保環境安全隱患整改到位。對全區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產生、收集、貯存、運輸、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以及各產業園區,未編制應急預案的,在2017年前編制完成并報環保部門備案。2017年,全區重點環境風險源企業入庫率50%,較大及以上等級環境風險企業“八查八改”覆蓋率40%;2019年實現100%推進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單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重大環境風險單位至少每年組織1次演練,其他單位至少每3年組織1次演練。
4. 加強環境監督執法能力建設。
嚴格落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完善環境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實施聯合懲戒,促進環境守法成為常態。調整環保行政執法體制,區環保局主要負責組織制定并監督實施環境保護行政措施和各類污染防治規劃,各鎮(區、園、街道)主要對環境保護承擔屬地管理責任,并在現有相關機構上增掛“環境保護工作辦公室”牌子。整合區環保局綜合計劃科(自然生態保護科)、污染防治科、核與輻射安全管理科及區環境監察大隊的行政執法職能,將環境執法職能統一劃入相應的環境監察執法機構,實行“一支隊伍管執法”。在南通高新區、錫通科技產業園等2個環保分局的基礎上,組建以環境執法為主要職責的二甲、石港、平潮、興仁等4個區域性環保分局;按區域設置的環保分局人員不少于10名,其中行政事業人員不少于8名。
重點加強環境監察所和各鎮(區、園、街道)環境監管專職人員的業務能力培訓,公安環保聯合開展環境違法專項整治行動,在環保部門設立環保警務室。2017年前所有環境監察執法人員要全部進行業務培訓和職業操守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強化監管執法裝備水平,2017年前實現各環境監察所配備使用便攜式手持移動執法終端,每個環境監察所配備執法車輛,2020年前持續提升環境監管能力硬件建設,按新核準的人員編制添置執法裝備。
劃定區、片、鎮、村四級環境監管網格,通州區一級網格以全區所轄行政區域為整體網格,二級網格以6個環保分局管轄區域劃分為6個網格,三級網格以各鎮(區、園、街道)所轄區域劃分為15個網格,四級網格以原則上以行政村(社區)為單元劃分,也可連片劃分,具體由各鎮(區、園、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根據實際情況劃定。明確各級網格責任主體,上級網格要對下級網格的環境監管情況和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督察,各級網格間要做好信息共享。每季度對各級網格履職情況進行督查督辦并及時通報相關情況,將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全程納入績效考核,作為年終評優的重要指標。
全面落實雙隨機執法方式,探索建立覆蓋全區重點企業的“一企一冊”式環境管理臺賬,以此為基礎全面推行隨機抽查制度,推動雙隨機抽查常態化。結合2015年環境保護大檢查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排查清理結果,2016年編制完成全區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整治實施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關停一批、登記一批、整改一批等整治任務。持續開展環保執法“亮劍行動”,2017年底前完成重點污染源環境管理規范化達標建設。綜合運用掛牌督辦、區域限批和按日計罰、限產停產、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區內紡織行業企業開展全氟辛基磺酸及其鹽類(PFOS)、六溴環十二烷(HBCD)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使用情況調研。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
落實司法聯動協作機制,出臺環保刑事案件獎勵辦法,公安環保每年聯合組織4次以上專項行動,半年召開一次法制辦、公安、檢察院、法院、環保聯席會議,發揮司法聯動效應,落實司法強制執行措施。環保行政處罰決定在做出后7日內按照要求全文上網公開。每月公開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曝光重大環境違法案件。
5. 加強環境宣教能力建設。
完善環保部門信息公開機制,定期發布空氣質量月報、月度地表水水質狀況、年度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情況、企業環境應急預案備案情況、重大環保工程進展等相關信息。推進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每年確定通州區內重點排污單位名錄,2020年前建設統一發布信息的通州區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平臺,實現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率100%。
強化理性環保意識教育,提升公眾理性環保、專業環保意識,針對中小學校提高生態環境教育課時比例,從小培育科學的環境保護常識體系。結合世界環境日、地球日、水日、國際濕地日、生物多樣性日、保護臭氧層日等重要主題節日,開展綠色環保主題活動。
發揮社會監督作用,邀請公眾參與環境監管執法活動,落實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的獎勵措施,充分發揮“12345”、“12369”等公共服務熱線和微信舉報平臺作用,暢通公眾表達渠道。開展“全民環保”創建行動,實施綠色生活“十進”活動(進家庭、進機關、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商場、進景區、進交通、進酒店、進醫院),深入開展低碳家庭、低碳社區等文明創建活動,探索建立推動生活方式綠色化的志愿者隊伍。
(七)強化創新驅動力度,完善制度支撐體系。
健全排污許可管理制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等制度,推進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進一步提升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水平。
1. 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
全面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根據《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對全區工業企業發放排污許可證。逐步實現對排污單位的一證式管理。推進重點行業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開展對現有排污單位初始排污權核定工作。對新、改、擴建項目開征排污權有償使用費。根據省市相關要求,研究制定通州區對各鎮(區、園、街道)污染物排放總量收費及返還獎勵政策。結合通州實際情況,核定各鎮(區、園、街道)污染物排放總量,制定污染物排放總量掛鉤的財政政策實施細則,確定初始排放量。
2. 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制度。
2017年前開展空港產業園、石港科技產業園、南通家紡城規劃環評,開展濱江新區擴域規劃環評,開展錫通科技產業園跟蹤評價,2018年前啟動未開展規劃環評的鎮(區、園、街道)工業集中區的規劃環評工作,力爭2020年前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實現全覆蓋。結合環保大檢查,針對排查過程發現的尚未開展環評的建設項目以及尚未完成環保竣工驗收工作的建設項目,制定整治方案,2016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建設項目環評執行率確保達到100%,逐年提高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比例。
3. 完善環境信用評價制度。
進一步推動評價結果在行政許可、采購招標等工作中廣泛應用。2016年底前制定完成《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差別化水價和電價實施辦法》,對紅色和黑色環保信用等級的企業,實行差別水價、差別電價。同時,繼續擴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承保范圍。深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組織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落實省金融辦、省保監局出臺的《促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發展的意見》,繼續擴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承保范圍,確保全區參保企業達到80家。推進失信聯合懲戒,對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執行對象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完善環保失信黑名單管理機制,將嚴重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
4. 提升環境經濟政策水平。
推廣綠色信貸,支持設立各類綠色發展基金,通過推進PPP、政府購買服務、第三方治理等方面,鼓勵各類投資進入環保市場,建立健全用能權、排污權初始分配制度和交易市場,將用能、排污權納入全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規范化監管,研究制定電子競價、網上競價程序,推動實現用能、排污權交易的遠程化、信息化管理。推行環保標志管理,實施環保“領跑者”制度,打造綠色供應鏈。鼓勵發展環保技術咨詢、系統設計、運營管理等專業化服務,培育環保品牌企業。推動治污減排監測監控等核心環保技術、成套產品、裝備設備研發,加強環保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
設立區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研究制定《通州區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推動通州區內銀行機構制定完善《綠色信貸管理辦法》。加大對綠色企業上市輔導服務,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綠色企業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上市,推動已上市綠色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融資和并購重組。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項目發行綠色企業債券。
5. 落實考核與責任追究機制。
按照《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研究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明確各部門、各單位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責分工。明確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2020年前研究制定通州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規定。完善黨政干部綠色政績考核機制,2020年將生態環保工作在黨政實績考核中的比例提高至20%。研究制定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責任清單,開展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落實自然生態環境資源離任審計,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
6. 推進生態文明示范創建。
2016年底前完成《南通市通州區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制定并出臺《通州區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考核辦法》,力爭在2020年達到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考核要求。同步推進各鎮(區、園、街道)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編制、工程建設與實施考核,持續推進綠色社區和綠色學校等生態細胞創建。
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創建。加快落實南通高新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創建工作,2017年前編制完成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創建規劃,力爭2020年前達到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指標要求。
四、重點工程
為實現“十三五”期間通州區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目標,確定重點實施經濟綠色發展促進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工程、土壤污染防治工程、生態保護與建設工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程、重金屬污染防治工程、環境風險防范與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建設工程等九大類84項重點工程,計劃總投資約為96.21億元(另見附表)。
加強重點工程項目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困難和實際問題,確保重點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府組織協調,落實環保目標責任。加強黨政部門協調聯動。強化黨和政府對環境保護的組織領導,推進部門協調聯動,環保部門負責規劃協調、環境監管與規范,其他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落實相關環境保護工作。落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建立環境保護類項目庫,實施省、市項目庫管理辦法。逐級落實環境保護任期目標責任制,由區政府與相關責任單位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目標任務,定期檢查落實。強化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環保政績考核,將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生態效益等情況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實施規劃跟蹤評估,做好專項規劃銜接。實施規劃執行效果跟蹤評估。“十三五”期間,針對本規劃積極開展執行效果的第三方評估,委托專業單位就規劃實施的進展、取得的成果、存在的問題等方面予以跟蹤,關注重點工程落實情況和考核指標達成情況兩個核心內容,形成規劃事中事后監管體系。2017年啟動規劃實施的中期評估,2020年啟動規劃實施的后評估,系統評價整個五年間全區環境保護的進展。做好“十三五”各專項規劃間相互銜接。各部門做好本規劃與區政府各個專項規劃之間的銜接和細化工作,促進“多規融合”,在規劃中充分體現環境保護要求,將相關規劃目標、指標和任務在其他規劃中予以體現、逐一落實,并確定具體實施的重點工程項目。
(三)健全多元投入機制,加大環保投資力度。加強政府公共財政投入。強化環境保護資金的預算管理,將環保投入作為政府財政支出的重點內容之一,建立環境保護投資穩定增長機制,全面支持通州區環保監察、監測、宣傳、應急等能力建設和污水處理廠、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等環保基礎設施運營管理。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支持。積極爭取國家、江蘇省環保專項補助資金,落實地方配套資金。加強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做好資金使用績效評價和項目后續管理,努力提高財政性環保資金的投資效益。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集聚作用,多渠道吸引社會資金,對于“十三五”期間重點實施的黑臭河道整治、分散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環保基礎設施運營管理等,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采取明晰經營性收益權、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在此過程中,強化合同管理,嚴格績效考核并按效付費。
(四)夯實科學技術保障,加強環保技術培訓。大力推廣綠色環保技術。圍繞污染防治、生態保護、飲水安全、清潔生產、清潔能源、循環經濟等領域,積極引進符合通州區實際的技術和設施,并廣泛推廣使用。以環保市場為導向,以環保工程、資源再生和綜合利用為重點,加快推進環保產業發展,逐步完善環保產業體系。加強基層環保業務培訓。突出屬地管理特點,開展基礎環保工作人員技能培訓,提高鎮(區、園、街道)、村(社區)、工企單位環保工作人員業務技能,提升業務知識水平。結合環境監管網格管理機制,重點對網格員進行技術培訓,明確日常環境監管要點,確保環境保護執法大檢查、環境保護各項目標任務有效完成。組織基層環保人員參加省、市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培訓,提升危廢規范化管理水平。提高園區、企業環境管理能力。依托各重點園區和工業集中區,加強企業EHS管理體系建設,定期組織企業環境管理培訓,開展現場技術指導,普及綠色生產知識。
附件:通州區“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重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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